本文介绍了中国户口登记制度中关于户口迁移政策的内容。结婚并不需要进行户口迁移手续,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等。此外,因结婚、迁入农村地区农业人口等原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结婚并不会导致户口的迁移,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应的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 口 迁 移 需 要 哪 些 证 明 ?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 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2. 被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出证》;
3. 迁出地与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4. 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与迁入地公安机关没有关系证明;
5. 公民入伍、就业、调动等证明;
6. 直系亲属或者原所在单位、学校证明;
7. 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
8. 迁入地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文件需齐全、有效,否则公安机关将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同时,《户口登记条例》还规定了迁移户口的条件,如迁入地、迁出地均为非农人口、迁入地、迁出地无农业人口等。
结语:根据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结婚并不需要进行相应的迁移手续。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内户口迁移证等,同时需要满足相应的迁移条件。若您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以确保顺利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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