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对方适当补偿;被拆迁房屋在夫妻婚前依法取得的,不应当分割,应当依法归个人所有。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解决房价差价,或者用按揭贷款解决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解决,不能改变安置房作为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于这部分出资,房屋所有人应在离婚时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贷款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民法院可以判给该房产登记的一方。其余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贷款房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另一方在还贷期间的支出和婚后房产增值的数额,登记方应当支付给另一方,这也是遵循了公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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