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9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8月24号,沃尔玛冒出严重的假冒绿色猪肉事件。事实上,沃尔玛在重庆五年间因屡次违法被处罚了20次,仅今年1到8月就被罚了8次,平均每个月处罚一回,而刚被处罚完又出了更大的售假丑闻。
何止沃尔玛呢?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许多都没有把中国法律当回事,都没有把中国消费者权益放在眼里,都无视中国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曾经的家乐福事件,最终是不了了之;年初的联合利华被发改委罚款后,接着就无视发改委约谈而公然涨价,不是一样无可奈何吗?我们正在纠葛焦灼之中。
而诸如家沃尔玛、家乐福等都是世界500强企业。在今年《美国财富》杂志出炉的世界500强排名中,沃尔玛继2010年以后再次登上榜首,成为全球销售额排名第一的企业。其在全球15个国家有8500多家门店。家乐福在全球500强企业中排名前30位以内。这些跨国大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全球闯荡、历练,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法律观念以及社会责任都相当成熟。他们在世界特别是在美欧国家已经是守法的好孩子。然而,沃尔玛进驻中国已有15年,在中国的120个城市就有340多家门店。本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守法经营,然而规模如此之大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表现却屡屡让人失望。仅在重庆一地的沃尔玛多家分店就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先后20次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仅今年1到8月就达8次。
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不但违法而且戕害消费者的健康,不说是世界500强企业,就是一般企业这个道理都懂,都应该有起码的良知。原因何在?首先,对外企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的盲目崇拜和过度娇惯,使其总有一种超级公民的感觉。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或者说为了GDP政绩往往推出许多优惠条件吸引跨国公司入住本地。这样请进来的企业,自然就有一种优越感和高于国内企业一头的感觉。是地方政府惯坏了这些企业。其次,一定程度上是中国内地长期存在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不讲诚信、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成为常态的恶性商业生态环境造就这些跨国大公司进入中国后就变质变味。再次,执法不严,违法成本过低,甚至对跨国大公司常常网开一面造成的。沃尔玛仅今年以来在重庆就被罚了8次,平均每个月处罚一回,说明这种处罚对沃尔玛简直是一点痛痒都感觉不到,违法所得远远高于罚款。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欧美不但使其付出上亿元的经济代价而且早就令其关门歇业了。
我们仅仅依靠沃尔玛等外资巨头觉醒,认识到顾客是上帝,作为一家国际知名的大型零售企业,更应该懂得尊重消费者,更应该珍惜自己的名声是不行的。因为,这些跨国商业巨头们摸准了中国人多、消费者众,就凭借其世界500强的地位,即使在中国坑害消费者、不断违法,也不愁无生意上门。因此,一方面必须下决心改变中国大陆的商业生态环境,不要宠着、惯着这些跨国巨头们。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跨国巨头们领教一下中国法律的厉害和威严,领教一下在中国坑蒙拐骗、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是要付出超出其违法所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违法成本的。一定要对跨国巨头一视同仁,彻底打消其超级公民的优越感;一定要严格执法,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于屡教不改者罚他个倾家荡产、关门大吉。相信沃尔玛们就不会再无视中国法律,不会再把中国法律不放在眼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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