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质押和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不能质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如下:
1.选择贷款抵押类型风险。
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
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
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
5.抵押物瑕疵。
6.登记不规范风险。
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
8.授信风险。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到哪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申报材料一般包括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借款人非抵押人时提供的担保协议及借款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估价报告及估价报告备案表,以及土地随同房产同时抵押的需提供的房产他项权利证明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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