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
1、登记费每件100元(含证书费);
2、根据公告的实际标准收取公告费。
收费依据
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115号)、
2、《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综[1999]70号,沪价行[1999]344号)。
二、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材料
(一)《自律承诺书》(一式一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一式一份);
(四)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五)《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
(六)章程(一式三份);
(七)《名称核准通知书》(一式一份);
(八)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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