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间基本上是咨询离婚问题时当事人必问的问题之一,毋庸置疑,属于当事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当事人关注这个问题是有道理的:可能因为法院案件太多导致时间拖延;可能因为律师办事拖沓导致时间浪费;可能因为调查取证导致周期过长等。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可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从北京市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来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内开庭的几率比较大,极少数情况可能需要几个月之后才组织开庭。大多数离婚案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了判决,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以及涉外离婚除外。
看了上面非常详细的分析后就可以知道,想离婚的话怎么起诉离婚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部法律有明确的答复。那就是先确定管辖之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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