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承包商已完成累加金额达到同业合约总价的特定比例(此比例由双方就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之后,应采用等比息或者等额扣减的方式逐次扣除备料贷款。
同时,鉴于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具有多样性,因此也可以作具体处理,比如一些工期较短暂且造价相对较低的工程项目,可能便无须按部就班地分期扣还;而对于工期较为漫长的工程项目,例如跨越多个年度的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期限可能会非常长,在此种情况下,可以依据实际需求适当减少或完全不实施扣款行为。
(2)自未完工建筑工程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以及结构构件价值与预付能力相匹配的时刻开始扣减,自每一期结算工程款项中,将按照材料及其结构构件的比重来抵扣工程预付款,直至工程项目竣工前,所有的预付款均得以全部扣清。
此处,起扣点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起扣点T=承包工程总合同价格P-工程预付款数额M/主材及构件所占比重N。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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