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纳入医保范围。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可以直接代收学生缴纳的的医疗保险费,存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专向财务科目,用于基金暂存、解缴。经办机构应积极协调各指定银行,完善缴费服务,确保学校缴费及时到帐。
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商业大学等校办医院纳入定点管理的基础上,天津积极开展大中专院校学生门(急)诊报销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大学生普通疾病门诊报销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向全市推广。
全文2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