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鉴定部门是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实行市、区县(自治县、市)两级鉴定(确认)。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劳动鉴定中心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为同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
一、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即将面临的便是申请工伤认定维权。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这两个概念,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工伤鉴定这个概念,工伤鉴定应指的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程序。根据我国《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自行提出。根据我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
二、最新工伤鉴定要去哪里鉴定
最新工伤鉴定,需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到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流程是:
1、先到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6、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7、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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