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准备遗嘱公证的相关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二、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遗嘱公证后,从出具公证书起具有效力。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符合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