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付款单据,办理抵押。
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
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此外,为防止名义产权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如果借名人(实际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存在钱财和房产两空的巨大风险。在借名买房前咨询律师想要买的房产是否可以购买,是否存在借名合同无效或不能履行的情形。
一、借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1、没有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因规避政策,该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实际产权人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
3、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名义产权人手中,实际产权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
4、购买房屋后,实际产权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实际产权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5、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名义产权人为所有权人,一旦名义产权人涉诉,房屋作为其财产面临被查封或处分的危险。
6、名义产权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实际产权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名义产权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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