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商报讯楼房两年前因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未见动静的业主趁隙将房屋卖掉。近日,倒霉的买主向余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尽管法院判决该卖房合同无效,但由于业主目前下落不明,买主仍无法追回房款。
据了解,黄某夫妻前年因为债务纠纷,在余姚市马渚镇的一间215平方米的楼房被债权人申请房产保全查封。时过2年,楼房尚未解封,但两人却打起查封房产的歪主意。今年1月,黄某夫妇和冯某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以3.85万元的价格将楼房卖给冯某。冯某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以为万无一失,没有立即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一段时间后,当冯某去办理过户手续时,才发现楼房属于被查封房产,转头想向黄某夫妻要求退房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们了。
今年5月,冯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庭审时黄某夫妇未到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夫妇私自转让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转让协议无效,缺席判令黄某夫妇返还房屋价款3.85万元。虽然理是挣回来了,但因找不到黄某夫妻,无法追回买房款,致使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
余姚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法院查封房产是通过在房产交易部门登记来限制房产交易实现,在操作中并不一定能扣押债务人的房产证,所以当事人未经中介机构直接买卖房产时,买方最好事先到交易部门查询,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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