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给工程预付款合法吗
1、给不给工程预付款需要根据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的合同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进行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等。
二、工程预付款是什么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支付,表明该工程已经实质性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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