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指出父母一方是否还能继承房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去世的那一方有指定的继承人,那么他们可以继承该房屋,但房屋必须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去世的那一方不能私自处理夫妻共有财产,子女也不能继承该房屋。遗产继承需要提供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所有权证明和如果有遗嘱,还需要提供遗嘱。
父母一方是否还能继承房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1)如果去世的那一方有指定的继承人,那么他们可以继承该房屋。但是,这房屋必须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去世的那一方不能私自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此外,如果房屋中还有一份属于另一方,那么子女也不能继承该房屋。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遗产所有权证明;
4、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遗 产 继 承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
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材料: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遗嘱、受遗赠人。同时,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的遗产,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给予必要的遗产。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留的遗产份额,遗嘱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遗产继承需要遗嘱、受遗赠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证明。
遗产继承需要法定条件和程序才能完成。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是必不可少的材料。若遗嘱存在,还需提供遗嘱本身和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证明。遗嘱中还需明确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留的遗产份额。满足这些条件,遗产继承才能依法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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