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消协出面,才化解了矛盾,不然极有可能会引起诉讼官司。10月23日,家住互助县威远镇的孙某讲述了自己和小区物业的矛盾。
孙某说,2011年10月,她购买了位于威远镇新安苑小区的商品房一套。今年5月,她领取钥匙后发现水管和天然气锅炉漏水(水管是暗管),便找小区物业商议,期间物业连续修理两次。7月26日她家再次发生漏水,致使木地板全部膨胀损坏不能使用,部分墙面脱落,并且水漏到楼下住户,致使楼下屋顶装修受损。她找到物业要求解决,但小区物业一直拖延。无奈之下,她随即投诉到县消协。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专业人员对现场查看,分清造成这起事故的责任,对物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天然气锅炉厂家进行耐心细致工作,前后组织召集了3次协调会,最终在9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损失分别由小区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承担维修费1.2万元;天然气锅炉厂家免费更换一台新天然气锅炉,费用5000元。至此,这起消费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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