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老婆要离婚,男方不想离婚的,那么男方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要先写起诉状,准备诉讼证据,再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然后,法院排期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与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应该怎么办
老公要离婚的,但如果老婆不想的,老婆可以拒绝离婚,那老公就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此时老婆需要做好应诉的准备,表达自己不愿离婚的意愿,并积极举证夫妻感情良好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不能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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