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朋友处对象分手后能把花的钱要回来吗
首先告诉大家,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如果其中一个小两口想给对方送礼物或者付出一些金额大小不一的钱款,只要这个数字没有超出他们俩的财务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那么这些都是他们用爱来表达心意的自愿举动,这完全符合我们平时在爱情和婚姻中的常识,所以这种情况就不算不当得利。
但是,分手之后,其中有一方提出要收回恋爱时期双方共同花费的所有费用的话,人民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这样的请求的。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处对象花的钱分手怎么要回
只有当那个人借钱的时候真的藏了一些重要信息,而且他内心深处是想把你的钱据为己有的话,那这个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要是这种诈骗行为达到一定金额,甚至还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呢!但是,假如说那个借钱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偷偷摸摸地占有别人的财产,那这种情况就不能算作诈骗了。
所谓的诈骗,简单来说就是指那些人故意编造一些虚假的事情或者故意掩盖真实的情况,然后利用这些手段来骗取你的私人财产。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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