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受到威胁。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
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
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会被强拆。
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
二、无证但不属于违建的房屋?
以下情况虽然是无证的房子,但是不属于违建,在拆迁时还能获得补偿金:
1、《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盖的房子
众所周知,我国一直是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准则,所以在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就算没有房产证,也归于合法修建,如果拆迁方不供给补偿,绝对是在忽悠你。
2、《城乡规划法》施行之前的房子
在农村建造房子都要先申请宅基地,只要在2008年之前建造的无证自建房,就算现在看来违规,但也是归于合法修建。
3、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房子
一般而言房子除了宅基地使用权之外,建房许可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在乡村很多人的房子手续都不完好,但是依据相关规定就算农民没有得到全部的批阅手续,也不能作为违建房子进行撤除,而且还有机会补办批阅手续。
4、因政府招商引资导致建房手续不全的
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对于企业入驻一般都有优待政策,这也是导致有些企业建房手续不全的原因,但这一种就算拆迁,也不会随便被认为是违章修建。
三、违建拆除程序有哪些?
1、确立案件
一般违建的确立是有主管部门的,城市管理违建的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农村主管违建的乡镇的人民政府。
2、调查程序
进行调查的工作人员至少应该是两名,而且要携带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在进行调查询问时,还要进行笔录,并仔细检查笔录的内容,保证内容与涉事人员的陈述相符。
3、最终决定
听取被处罚人的最终陈述和申辩,并在作出决定之前举行听证会,听取被处罚人违法的证据事实,并作出处罚建议。
4、执行处罚
最终结果确定后,执法机关要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实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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