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罪被认定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察院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策的。
然而,这需要根据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盗窃所涉及的金额数目、该行为是否属于初次违法以及是否有积极的退赃退赔表现等等。
倘若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行为并不需要判处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或者可以依法予以免除刑罚,那么检察院便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全文4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