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是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如果公司申请破产的,应当经过股东会同意。申请破产,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公司)申请破产须经公司股东同意。
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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