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素材,这段文字讲述的是股东向公司中的其他股东或债权人出质股权的规定。其中,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且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同时,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是的。1.股东可以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并且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 东 会 通 过 股 权 质 押 需 要 哪 些 程 序 ?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股东质押股权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股东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且不购买股权,则视为同意质押。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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