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破产清算,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破产清算、和解或者重整。申请人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册、债权债务清册、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同时,债务人的扶养义务人也需要提供有关材料。
根据深圳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单独或共同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破产清算。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条债务人有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和解或者重整。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
(二)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三)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册;
(四)债权债务清册;
(五)诚信承诺书。
债务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以下简称所扶养人),应当提供所扶养人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债务人合法雇用他人的,还应当提交其雇用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的相关材料。
深圳个人破产申请书怎么写?
深圳个人破产申请书是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一份书面文件,旨在申请个人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如果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则可以通过个人破产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撰写深圳个人破产申请书时,债务人应详细描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包括负债情况、收入来源、财产状况等。同时,债务人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法清偿债务,比如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遭遇其他困境等。
债务人在撰写申请书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申请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能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隐瞒事实。其次,债务人应确保提供给法院的证据真实、合法、充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深圳个人破产申请书是债务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需要在撰写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书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深圳个人破产申请书是债务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书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撰写申请书时,债务人应详细描述自己的经济状况,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法清偿债务,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债务人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法清偿债务,比如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遭遇其他困境等。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条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包括申请破产清算、重整、和解。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
(二)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三)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册;
(四)债权债务清册;
(五)诚信承诺书。
债务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以下简称所扶养人),应当提供所扶养人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债务人合法雇用他人的,还应当提交其雇用人员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的相关材料。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条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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