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
本报讯今后,北京地区的车主商业车险理赔越多,保费可能越贵。10月21日,北京保监局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北京将实行车险保费与理赔记录挂钩的新费率浮动机制。这也是全国首次将商业车险费率与理赔记录挂钩。
据北京市保险行业负责人介绍,新车险费率将根据车辆过去的理赔记录,由车险信息平台统一计算费率浮动系数,以实现费率高低与风险状况匹配,解决机动车出不出事故、事故多少与保费无关的不公平问题。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是,加大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的浮动区间,使安全行车的车主能够享受保费优惠。如车辆五年不出险,保费最低下浮60%;一年出险8次及以上,保费最高上浮至3倍。通过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对各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确保各公司能够按照车辆实际发生赔款次数合理计算保费。在保持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不变的基础上,将商业车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中的14项系数简化为4项,取消易被保险公司利用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的系数。规范各公司现行的车型代码和新车购置价,解决保险公司利用新车购置价搞恶性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北京市该费率浮动方案一旦实施后,凡车辆未发生过赔款的,在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31%的保费优惠。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投保商业车险超过一年的车辆中,这部分约占总数的60%。上述车辆在第二年仍未发生赔款,第三年再续保时即可享受43%的保费优惠。
另有约15%的车辆仅发生过一次赔款,第二年续保时可享受19%的保费优惠;约19%的车辆,发生过二至三次赔款,第二年续保时保费与标准保费持平。仅有约6%的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四次,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将不同程度提高保费。
据了解,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2日,预计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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