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岗位撤销不愿意调岗怎么办
如原本职位被撤销,而当事人却不愿接受新的工作安排,那么此举便触及到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出现巨大变化的问题。
依照我国《劳动法》之相关法规,若令两项环境得以满足,即合同条款的明确规定以及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不足以胜任新岗位,则用人单位是有权对雇员进行调岗的。
为了确保调岗行为的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当先与雇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并达成共识,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守程序合法、待遇公正、适当且书面化等基本原则。
倘若雇员拒绝接受调岗,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例如不得随意地对雇员实施调岗降薪等行为。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雇员的权益理应得到充分的保护,企业在向雇员发出录用通知之后,也应该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切实履行其诚信义务。
若雇员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调岗三天不到算自动离职吗
在调岗后未满三天的情况下,不能被视为劳动者已经主动离职。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时,该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此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若在调岗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劳动者是否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呢?答案是肯定的。
工作调动属于劳动内容的变更范畴,必须经过劳动者的同意才能进行。
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以明确。
如劳动者对此表示反对,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全文7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