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法定继承需要的手续是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应的费用,房屋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房屋遗产法定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遗产法定继承需要的手续:
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的遗产继承人都到场。
2.然后带上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应交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二、房屋遗产法定继承顺序
房屋遗产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
法定继承人分配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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