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司法审判中,如果被告人未能与被害人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必须依照法律进行处罚。但是,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应该考虑到被告人是否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或调解协议,或者是否赔偿了被害方的损失,并获得其谅解,或者自愿承担公益损害修复、赔偿责任等因素,以此为重要考虑因素。
若未能达成共识,只能依照法律进行处罚,但不会对其进行过重的惩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或者自愿承担公益损害修复、赔偿责任,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
【 刑 法 】 未 能 达 成 和 解 的 刑 事 案 件 判 例
未能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判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和解协议的达成对于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被告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但由于各种原因,和解协议最终未能履行。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7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行政法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行政法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未达成和解协议,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这一规定表明,在刑事案件中,若被告人与被害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且案件无法继续审理,则可能会受到从重处罚。然而,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对于和解协议的履行问题,司法机关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评判,依法作出公正判断。
总之,对于未能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充分考虑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解协议情况,并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在刑事案件中,和解协议的达成对于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被告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但由于各种原因,和解协议最终未能履行。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充分考虑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和解协议情况,并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方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或者自愿承担公益损害修复、赔偿责任,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且愿意积极赔偿损失,但由于被害方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的,一般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对于符合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条件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和解协议书和被害方出具的谅解意见应当随案移送。被害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协调办理。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