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分析,由于国外劳务义务的履行地在国外,国外劳务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受到国内法的规制。因此,它有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对外劳务只是一种对外贸易中介,经营公司与劳务人员之间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而国内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对外劳务适用对外贸易法、合同法、双边条约等法律法规,也适用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法;国内劳务派遣只适用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学科资格有不同的要求。
对外劳务合作实行行政许可。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经营公司)应当取得对外劳务合作资格。从事对外劳务的企业,经中国商务部批准,应当具备对外劳务合作资格。外国雇主必须是外国的,也就是说,一个科目必须是外国的。但《劳动合同法》只要求国内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并规定企业为国内企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企业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企业是否具有订立对外劳务合同的能力,是判断是否对外提供劳务的分水岭。涉外劳务合同的三个合同都会受到国外法律制度的影响,因此内容不尽相同;而国内劳务派遣,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必要的规定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派遣单位(含派遣单位)可以按照与外国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人员合同工资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手续费;而国内劳务派遣根据劳动法规定是免费的。在涉外劳务中,经营公司处于服务和管理的地位,其性质属于中介。法律只帮助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可以对国内劳务派遣承担连带责任。
7。不同的诉讼地位
在涉外劳动争议中,经营公司可以列为第三人,而国内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可以列为被告。涉外劳动争议属于经济合同争议,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国内劳务派遣劳动争议必须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总之,对外劳务合作的法律性质是国际服务贸易,从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到行政法规以及商务部的部门规章和通知,都有完整的立法体系。在对外劳务派遣过程中,形成了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关系,形成了劳动者与外国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争议适用《对外贸易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和国际双边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于规范劳务人员与外国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