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如何处理,会不会坐牢?
犯罪的孕妇可能不会入狱,这取决于是否存在社会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无社会危险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被告人,对怀孕、哺乳的,可以取保候审。
要注意两点:一是“可以”取保候审,而不是“应该”取保候审;二是怀孕嫌疑人取保候审有一个前提,即“没有社会风险”。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孕妇保释后继续犯罪,所以不应该保释。
从这个角度来说,孕妇可以入狱,但由于我国执行制度不完善,执行起来很难,所以有些孕妇还是不需要入狱的!孕妇入狱犯罪的问题真的解决不了吗?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虽然对孕妇有一些优惠待遇,但她们不需要入狱。相反,由于孕期看护和婴儿看护设施的必要条件,一些国家的女囚在狱中分娩非常普遍:2005年4月至2008年7月,英国女囚共有283名婴儿出生;根据美国司法和统计局2008年的一项调查,约有3%至4%的女性罪犯会在监狱分娩;在台湾,孕妇囚犯会在监狱分娩,当女性囚犯分娩时,会安排她在公立医院分娩,并将被允许在监狱照顾她的孩子,直到孩子三岁,根据女囚犯的意愿。狱中妇女也可以将3岁以下的儿童带进监狱照顾。
对孕妇犯罪的监禁与保护妇女权益不冲突!
有了孩子,可以给母亲的家人带来慰藉,有利于女犯的改造;对于很多参与犯罪团伙的女犯来说,监狱里的孩子不缺衣食,生活环境比外界更正常。如果说我国监狱为怀孕女犯提供足够的孕期护理和护理条件,虽然监狱育儿对孩子的影响仍有争议,但对于许多因生活贫困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人来说,监狱分娩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
所以还是有解决办法的,要看相关部门是否愿意做!在监狱服刑还可以保障孕妇服刑人员的权利,而孕妇犯罪“不坐牢”不仅危害社会公正,而且“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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