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的保安实施盗窃行为导致住户权益造成损害的,物业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保安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内实施的盗窃行为,但盗窃行为的性质明显是其个人行为,与物业公司交付的工作有着本质区别,不属于“职务行为”的范畴,因此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有什么职责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