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审计的概念
政府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查,其实质是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结果进行独立的监督。西方审计内容除一般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外,正向着重于经济和效率审计、项目效果审计发展,也称为绩效审计(又称三E审计)。三E是指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我国政府审计包括中央、地方以及行政单位预决算审计。政府审计的目的,一方面是监督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另一方面是对财政决算情况作出客观的鉴定与公证,为财政管理提供改进措施,并揭露违法行为。
二、政府审计的作用
1.政府审计对财务行政起监督作用,并促进财政监督的实施
2.政府审计对财务行政活动符合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起保证作用
3.政府审计对财务行政活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起保证作用
4.政府审计有助于提高财务行政的效益
三、政府审计的一般原则和内容
(一)政府审计的一般原则
1.政策法规性原则
2.客观公正性原则
3.效益性原则
4.独立性原则
(二)政府审计的主要内容
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财政、金融与保险、公共投资、政府行政部门、公营企业及公债等进行审计。具体内容主要是:
第一,财政审计
第二,金融审计
第三,事业审计
第四,企业审计
四、政府审计的权限和基本方法
(一)政府审计的权限
国家依法赋予政府审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的资格和权能就是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从我国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来看,审计机关权限具有如下特征:
(1)权威性
(2)强制性
(3)专属性
(4)广泛性
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包括:审查权、要求报送资料权、审计检查权、审计调查取证权。
(二)政府审计的基本方法
政府审计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审计分析、审计检查、审计调整和审计报告四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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