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户口簿或其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手续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二)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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