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2、立项批准文件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和施工现场是否有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谈判确认书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业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明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14、项目经理证书和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8、地方工程(监理)企业提供进款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量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3、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允许的资料符合要求,发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没有施工证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没有施工证属于违法行为。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除外。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全文7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