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技术合同认定办理登记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将合同递交到初审机构(二级登记点);
(2)由初审机构(二级登记点)审阅后,符合免税条件的盖章再送窗口受理;如不合格将退回申请单位,并出示审核意见;
(3)窗口受理后审核合同,合格的送处室核准;如不合格,退回初审机构(二级登记点),并出示审核意见;
(4)处室对送审合同进行审核,合格的盖章送回初审机构,合同和送审资料归档保存;审查不合格的,退回窗口;
(5)初审机构(二级登记点)取回合同后,返回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就可拿核准资料递交到所属税务办事大厅进行免税备案手续。
2.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登陆到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2)查看申请是否有注册,如未注册先在系统上进行注册并增加合同登记人;
(3)申请单位填写好注册信息后,选择合同认定登记点(合同认定登记点为单位所在区优先考虑);
(4)申请单位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好合同信息并提交;
(5)合同提交完成后,携带纸质资料到受理窗口进行受理登记。
(二)所需材料:
1.提交技术合同文本:合同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并在合同履行期内。
2.提交技术方案:技术目标、技术内容、技术方法和路线。(限技术开发合同提交)
3.费用构成清单(限技术开发合同提交):
(1)合同价款中研发费用;
(2)合同价款中包含的购置设备或外购软、硬件产品等费用或其他方面的费用。
4.其他证明材料: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
5.以上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于登记后退回,复印件由登记机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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