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物新品种属于专利吗
不属于。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只不过如果是生产这种植物的新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被侵权怎么维权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专利被侵权时,有三种(官方)专利保护途径供选择。它们分别是专利行政管理(处理)途径、专利民事诉讼途径以及专利刑事诉讼途径。
1、普通的专利侵权可以采取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走行政处理途径。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侵权情节依职责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比如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等。
2、专利民事诉讼途径一般是解决专利赔偿、制止侵权的途径。
专利权人通常在侵权证据已较充分的前提下,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向侵权行为人要求侵权赔偿。当然,《专利法》在治理专利侵权领域同样赋予了专利权人1.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2.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两大侵权诉讼手段。
3、专利刑事诉讼途径是对特定专利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权利保护途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假冒他人专利”“特定”行为表像如下:
1.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明知1项产品而销售;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号等等情节严重行为。
全文9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