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监理的关系,分为树立良好形象、及时明确“可推定变更令”和“可推定加快施工令”两个方面。具体治疗方法如下:
1。发包人是施工方索赔的对象,监理人是解决索赔问题的关键人,因此,施工方应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以利于索赔问题的顺利解决。
在工作中,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所有资料,施工方应及时、详细、完整地提交,争取第一次批准,避免第二次重复,以免给发包人和监理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同样,认真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提交执行结果,尽可能达到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满意。
此外,施工方应更多地利用各种机会与业主和监理进行沟通,联系他们和他们的感情,在平等的基础上与他们建立并保持友好合作、互信和相互理解。对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错误,施工方应首先表示同情,并以友好合理的方式指出,而不是简单地抱怨和指责。
2。及时明确“建设性变更令”和“建设性加速施工令”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经常试图变更工程,不愿意签发正式的变更令,即“建设性变更令”。有时,业主发布与招标文件中图纸和施工顺序不同的施工图纸,或提出与招标文件中施工程序不同的施工方法,而不是发布正式的变更令,从而达到变更项目的目的,形成实际的变更单。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保护自己不受经济损失的唯一办法就是向发包人提交确认申请书,由发包人确认。
同样,在施工过程中,有时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业主通常不谈延误的原因,而是对施工方施加压力,并强烈要求施工方采取一切措施收回延误的工期。这种做法被定义为“推定加速令”。鉴于发包人的这种做法,施工方应致函发包人和监理人,说明按他们的要求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并要求确认,同时表明他们保留索赔的权利。第二,施工方的索赔材料和方法技巧。施工方提交索赔材料的技巧
施工方的索赔(特别是数额较大的索赔)应尽量选择适当的时间提出,以便于对方接受。索赔不应过早或过晚宣布。过早提出容易遭到对方的报复,过晚提出容易给对方造成借口,不利于索赔。
2。施工方提交索赔的技巧
索赔是一种合法的索赔,即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付款,而不是不合理的利润,这在业内已形成共识。但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主张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一些雇主对施工方提出的索赔非常忌讳。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影响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索赔。如使用“签证”、“损失赔偿”等字眼。在此基础上,本文梳理了业主与监理关系的相关内容。可见,施工方应致函业主和监理,说明应按其要求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并要求确认,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律师事务所将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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