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对不满两岁子女的监护权应当按照女方抚养的原则进行。对于两岁以上的子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监护权的所有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
日子一天天悄悄过去,生活中的一件件小事成了记忆。他有责任心,她是个孝顺女。在旁人的眼里,这是多好的一对啊,到了37岁的年龄,他们却分手了。昨日,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张在法庭上说,结婚第一个月,妻子姜就以走亲戚为由,夜不归宿。婚后头3个月里,妻子居然有一半时间不在家。8月,自己受伤住院两周,妻子一直未来探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婚后9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半,他认为妻子遗弃自己,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费1万元。姜X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说,1987年,她在岸烹饪学校毕业后,受聘在大知名酒楼工作,3年后成了主厨。作为家中长女,她一直忙着努力挣钱养家,帮家中还债,无暇考虑个人问题,等家中经济稍好后,已到了1997年,自己已是28岁的大姑娘了,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永福后,两人结婚。由于酒店工作没有假期,她结婚也只请了1天半的假,次日就上班了,3天后“回门”,她早上赶回娘家,中午就到单位上班。平时,客人吃到什么时候走,她什么时候才能下班,因离家较远,有时候太晚,她就住在酒店里。丈夫生病,她认为有婆婆照顾,就没有抽空去看……张X福认为,一切都已覆水难收,这些年让他丝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法院一审认为,姜虹因工作繁忙,回家少符合常理,张永福要求赔偿一说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但是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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