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四)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五)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一、农村房屋能出租吗
(一)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农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参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和《广州市农村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5条和第6条,只规定了哪些不能进行出租:
(二)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合法产权证明材料通常是指房屋产权证,合法的产权证明不仅代表房屋的权归属,也代表房屋的合法存在。
(三)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出租人,要么并非房屋的真是人,要么该出租房屋为非经审批的违章建筑。目前由于农村房屋整体权属登记管理混乱,各地农村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有所差异,因此不具备标准房地产证的农村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标准。为了保障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用于住宅出租的,必须符合居住安全标准;
(五)承租人租赁农村房屋是为了获得占有使用权,如果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出租人作为被征收人已经与征收人签订产权补偿协议的,在不久的将来租赁房屋将被强制拆除,承租人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因此这类房屋不能出租。
除了上面的不允许出租,其他是可以进行出租的。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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