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的违约金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降低或提高。具体的数额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合理地确定。
一、实际损失与违约金是否符合约定
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仅仅是赔偿违约金的参考依据之一,除了以实际损失为赔偿标准之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在合同中达成违约金的赔偿金额和方式的合意。但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或增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多少才合适
对于约定合同的违约金的合适数额,为不超过当事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提高。
三、租房赔偿标准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违约一方大可不必理会,法院对此也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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