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在公司中的职责
时间:2023-06-24 09:14:53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一般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承担主席、主持、召集人等职能,但在中国公司法的框架下,董事长的法定权力其实和其他董事差不多是一样的,在董事会的表决中只有一票。

2、由于董事长有召集董事会等程序上的权力——这种程序上的权力是其权力超出一般董事的地方。

3、当公司没有董事会,只有一名执行董事的时候,这名执行董事通常在名片上也印制成董事长。这里的董事长,其实是以一人而行使董事会的权力。

4、董事长的权力其实往往不在于这个职衔本身,而在于其常常为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董事局与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

董事局与董事会的区别是:

1、董事局相当于企业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局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集团公司、跨国公司等大公司设立董事局。公司总裁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对董事局负责,相当于总经理;

2、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报告。董事会必须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董事局与董事会的区别

董事局:一般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也就是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的也可以是自公司的董事长。如果说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就是说它既是集团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部分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局主席和董事长都由股东会任命。董事局是由多个董事组成,公司里事务和管理都由董事负责。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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