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意外死亡索赔有时间限制吗
保险公司意外死亡索赔是有期限的。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单号或者有效保险凭证;
3.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死亡原因证明;
6.由承运人或者公安部门所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和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如果委托他人申请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其他保险公司指定资料。
三、意外死亡保险理赔程序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准备一份所有受益人共同签名的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拿着申请表及一切能证明其身份和身故的材料去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3.保险公司受理后,会核实信息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后就会发给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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