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死亡没有及时报保险公司,怎样理赔?
意外死亡没有及时报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是:发生事故有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不足部分由侵权者继续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意外死亡保险赔偿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单号或者有效保险凭证;
3.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5.死亡原因证明;
6.由承运人或者公安部门所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和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如果委托他人申请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其他保险公司指定资料。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流程这么走:
1.出险报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同时速向保险公司报案(48小时内)。
2.损失确认。
(1)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
(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申请索赔。
应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诉讼。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领取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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