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一家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将他们所持有的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进行转让。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该财产可以进行转让。股东之间可以互相将他们所持有的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进行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能否转让:股东同意即可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对于“能否转让:股东同意即可”的问题,答案为“错误”。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对于“能否转让:股东同意即可”的问题,答案为“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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