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1、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为客户的最大利益着想;2、磨刀不误砍柴工。不要急于介绍物业或带客户看房子。花点时间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财务状况。确保经济能力符合需求,然后寻找合适的房地产展示给客户;3、通常应该对理地区的市场要更多的了解。如果不了解市场,就不能回答客户的问题;4、作为房地产经纪人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足够的经验,向有经验的经纪人学习,观察他/她如何工作。
谈房产销售代理公司的资质
在《如何审核商品房销售者的资质?》一文中我们谈到了如果向商品房销售代理公司购置房产需要查验的证照,文章登出后部分网友致电给我们沈律师,咨询有关的问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再次撰文,深入谈下有关问题。
在向房产销售代理公司购置房产的时候,第一步购房人一定要看委托书中开发商委托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有权在购房合同上代表开发商签字的,购房人要坚持一个做法:将授权书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如果销售代理公司拒绝的,购房者宁可放弃该房屋或者向产权人征询相关授权。否则购房遇到无权代理时,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能保障买房屋者的利益。
遇到开发商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销售,交付房款时,索要由开发商签发的购房发票,不能收取代理公司的收款凭证,以免发生代理公司卷款逃走的事情,而开发商又否认收到房款的事情。
第三方面,不要过于迷信开发商和销售代理公司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忽视了查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委托合同。这些和开发商有关的公司,除了专业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实践中还会有房地产公司的下属公司,分公司,销售部门甚至是关联公司销售房产的。根据这些公司和部门的不同性质,沈律师把他们分为积累,如果是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销售部必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和购买者签订合同;如果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关联公司、外聘的代理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销售楼盘的,必须要具备《如何审核商品房销售者的资质?》所提到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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