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申报工伤
一、工伤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明细
工伤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明细如下:
1、首先要查询该受伤的员工有没有购买医疗保险、确定有买医疗保险后,受伤的员工,24小时内要进行申报;
2、打一份申报工伤,员工的姓名,身份号码,受伤的时间,地点,受伤经过写好,盖公司公章传至社保局;
3、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盖上公章;
4、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证人证言、事故见证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受伤员工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受伤者当月考勤记录复印件、受伤员工首次病历本复印件、受伤员工医疗诊断证书复印件、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盖上公司公章;
5、资料交至社保局,工作人员会给企业一式二份的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申报流程就可以了;
6、待受伤员工伤愈后,再交资料进行报销。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间限制有什么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三、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轻微事故的双方在24小时内可以去理赔中心定损处理;
2、警勘查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而后去修理厂定损。定损完成后,就是维修和理赔了;
3、由于被保人是全责方,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全部赔给全责方被保人的,无责方不会给予理赔;
4、无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好,索要车辆维修费并将发票和理赔证件复印件交给全责方理赔。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如下:
1、要求回避的权利;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知情权;
4、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5、对事故解决方式的选择权;
6、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
7、申请复核的权利;
8、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有要求办案单位发还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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