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可继承吗
时间:2023-03-15 11:33:34 2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无所谓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承包人妻子在同一户口簿的或户口簿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再分配。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父亲农村户口子女城市户口遗产继承问题

父亲是农村户口儿子是城镇户口能继承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权,父母亲已去世,子女无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该土地使用权。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三、流转和转让是什么意思

流转和转让不是一个意思。1、土地流转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2、土地承包权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3、土地流转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4、土地流转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前提是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本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土地转让受很多限制,国家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如果非法转让土地,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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