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土地分为四类:第一类范围:北土石山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5584元/亩;旱地/园地:22792元/亩;林地:11396元/亩;草地及其他农用地:5698元/亩;二类地区范围:中部河流丘陵区;补偿标准:水田/灌溉地:64500元/亩;旱地/园地:32250元/亩;林地:16125元/亩;草地及其他农用地:8062.5元/亩;三类地区范围:县规划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3440元/亩;旱地/园地:41720元/亩;林地:20860元/亩;草地及其他农用地:10430元/亩区域类型:南部黄土丘陵工矿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7700元/亩;旱地/园地:28850元/亩;林地:14425元/亩;林地:4425元/亩;牧场及其他农用地:7212.5元/亩。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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