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予过户新规
房屋赠予过户新规如下: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房地产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
4.证件资料。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
7.批准过户。
二、房屋赠与的合同有效吗
房屋赠与的合同有效,需要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产赠与能否撤回
房产赠与能撤回。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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