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3-02-24 08:00:46 2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一、行政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申诉的期限需要依据申诉的情形而定:

1、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期限是60日;

2、如果提起行政诉讼的,经复议后起诉期限是15日;

3、直接起诉期限是6个月。

二、当事人提出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符合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申诉的范围具体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四、交通事故怎么起诉保险公司

2022年交通事故起诉保险公司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五、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

1.行政赔偿之诉环境行政赔偿之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环境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环境行政诉讼作为行政诉讼的一个类型,当然适用这一规定;2.履行之诉环境行政履行之诉是指环境行政相对人为要求环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提起环境行政履行之诉的前提是环境行政机关负有法定的职责,而环境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并且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没有正当的理由,即环境行政机关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如拒绝颁发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报告、环保设施验收合格证等;3.司法审查之诉环境行政司法审查之诉是指环境行政相对人认为环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显失公正而要求法院进行审查的诉讼。环境行政司法审查之诉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环境行政变更之诉和环境行政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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