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述如次1.个体工商户在获取营业执照或临时营业执照之后,必须尽早地进行税务申报办理以及确立税务登记确认书,通常的周期为30日;
2.如果纳税人未能依照法定时效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法机关有权从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达指令要求纳税人限期整改,并依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治措施。
言归正传,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办理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允许开办业务的核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要保留原件供审核使用);
2、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须供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关位置);4、注册地点与实际生产经营场地证明的原始文件及其复印件;5、当个体工商户在分区设立的分公司或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之时,应提交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过程如下:
首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接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或者房租合同等相关文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其次,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同时缴纳登记证的工本费用;接下来,纳税人需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期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妥善安排以免逾期);顺利完成税务登记受理之后,主动致电联系税务机关的管理人员以便能及时跟进后续事宜。
总之,个体工商户也同样有义务办理税务登记证,但是并不需要专门办理,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之际,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制备好的相关资料一同予以办理,确保业务能够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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