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三证合一没去税务登记有怎样的后果
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没去税务登记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应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三证”指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总称。
个体工商户也是企业公司主体的一种形式,无论是开立、变更还是注销,都应在法律规定的30日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以便于后续的纳税等法律义务能及时地承担。由于三证合一政策的实施,个体工商户要适应工商企业简化办事流程处理的趋势,及时地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不是需要办理三证合一,而是需要“两证整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因此个体工商户在领取了营业执照之后,需要赶紧到工商机关去办理税务登记,这也是为了履行交税的义务,如果是刻意避免办理税务登记,到时候不仅有可能被罚款和吊销执照,还需要当事人把之前没缴纳的税款补缴上可能还需要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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